近日,双柏县辖区内的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都领到了2019年度的传承人补助经费。
双柏县厉年来,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自2013年1月1日起制定执行的《双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加强了制度建设,完善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措施,规范了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评审、管理制度。办法实施6年来,全县非遗工作成效显著,面对新时期非遗工作的新形势,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管理中发现,2013年印发的“办法”仅对县级非遗传承人进行管理,对国家、省、州传承人虽有管理职责,但没有明确管理细则,在执行中仅管理县级传承人,对县级以上传承人未明确具体细则,对传承人的传承活动未进行具体要求,造成部分传承人享受传承人补助,不履行传承职责。同时,一些传承人在开展传承活动时,没有一个让他们记录的载体,到年底考核时说不清。为解决以上问题,2019年7月,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双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并重新报请县委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修订后的“办法”将国家、省、州、县四级传承人考核细则进行了明确,对不履行传承职责的四级传承人明确提出了退出处理规定和执行细则。同时,对传承人不履行传承职责,导致扣减的传承补助的使用办法和程序进行明确。进一步强调“传承补助”必须用于补助传承活动,不得用于传承人个人改善生活。
“办法”修订稿还将国家、省、州、县四级传承人考核细则进行统一要求,对管理不顺的环节进行梳理,对属地管理中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的管理职能进行强调,对原来只管理县级传承人,变为根据属地对国家、省、州、县四级传承人进行管理。同时,根据管理的要求和需要设计制作了《双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证书》并发放给传承人,让传承人拥有了自己的“技术资格证书”,让双柏县辖区内的传承人有了传承办法可依,让传承人在开展传承活动时有了合法的“身份证”。
2019年,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示了云南省申报国家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单,双柏县“打陀螺”项目荣列公示名单。一旦该项目申报成功,双柏县将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项。楚雄州人民政府公布了楚雄州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项目传承人名单,双柏县“彝族大锣笙”等16个项目、郭家发等8名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在列。至此,双柏县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从4项增加至20项,增长了400%。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从11人增加至19人,增长了72%,创造了双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最佳业绩。
为了做好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一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了普查,组织人员深入一线普查出各类传统项目460项,整理完善项目240项;二是超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在2018年,在还未收到上级的申报通知的情况下,就筹措资金26万元,对县级项目和省级项目进行筛查,开展了田野调查,视频拍摄等准备工作,为申报第五批州级项目、第五批国家级项目做了充分的准备。三是主动做好申报资料完善工作。收到上级关于开展非遗工作的申报通知后,就立即按程序审定后,向省、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申报国家级项目1项、州级项目17项、州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名,撰写申报资料文字达8万余字,拍摄上报图片近1000余张。
通过努力,全省公示申报国家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30项项目中,我县拥有1项;全州公布73项项目中,我县有16项,占21.9%;全州88名传承人中,我县有8人,占9.09%。截止目前,双柏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项、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项、代表性传承人6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项、代表性传承人19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8项、代表性传承人125人。为我县民族文化工作和民间文化艺术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